本帖最后由 WY小女人 于 2012-12-7 16:20 编辑
必读理由:冲淡平和的文字表达一种从容的人生态度,忧患的现代知识分子的最高人生境界,文采与哲理性并重。 在我们的生活里,有那么一段时光,个人如此,国家亦复如此,在此一段时光之中,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,这时,翠绿与金黄相混,悲伤与喜悦相杂,希望与回忆相间。在我们的生活里,有一段时光,这时,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,夏日茂盛的回音,在空中隐约可闻;这时看人生,问题不是如何发展,而是如何真正生活;不是如何奋斗操劳,而是如何享受自己主有的那宝贵的刹那;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,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。这时,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,已经安定下来,已经找到自己心中想望的东西。这时,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,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,是可贵而微小,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,犹如秋日的树林里,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,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。 我爱春天,但是太年轻。我爱夏天,但是太气傲。所以我最爱秋天,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,成熟,丰富,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。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,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,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。生活的秋季,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。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,在丰富的经验之下,才有色调儿的调谐,其丰富永不可及,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,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,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。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,其容貌枯白而沉思;落日的余晖照上初秋的林木,还开怀而欢笑。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,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地飘落于大地,无人确知落叶之歌,究竟是欢笑的歌声,还是离别的眼泪。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,所以有宁静,有智慧,有成熟的精神,向忧愁微笑,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。
美文赏析:生命的流程中,自有其阶段性的风貌和特征。林语堂这篇生动优雅的小品文向我们揭示了这样的道理:生命所呈现出的风貌与其特定的阶段相符合,正是生命的本真所在。林语堂以自然的四季作比喻,道出了人生几个阶段的特点:“我爱春天,但是太年轻。我爱夏天,但是太气傲。所以我最爱秋天,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,成熟,丰富,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。”在通篇文字里,林语堂充满了对人生之秋的赞美,显示其在人生哲学上的朴素、宽容、平和而理智的品格和气质。尽管人生之秋如此地优雅迷人,但是它也是自然到来的,它不能超越春天和夏天。人生的春天里“青春的天真”给秋天留下了回忆,而“夏日茂盛的回音”能在秋天的空气中隐约可闻。这些,都是秋天成熟的前提,林语堂赞美秋天,并没有贬抑春天和夏天的意思。他只是认为,在秋天,人生开始在成熟和知命中褪尽铅华,呈现本真。林语堂畅谈人生的秋天作为一个阶段呈现出来的完美特征,同时也表明了他成熟时期的人生态度,这是一种优雅、淡泊然而充实的生活态度。
作者简介:林语堂(1895~1976),福建龙溪人。原名和乐,后改玉堂,又改语堂。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,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。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。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。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,专攻语言学。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,任北京大学教授、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。1924年后为《语丝》主要撰稿人之一。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。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。1932年主编《论语》半月刊。1934年创办《人世间》,1935年创办《宇宙风》,提倡“以自我为中心,以闲适为格调”的小品文。1935年后,在美国用英文写作。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。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,任校长。1952年在美国创办《天风》杂志。1966年定居台湾。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。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。1976年在香港逝世。 |